沈陽和平區出臺落實“人才新政3.0”方案 做到引進和留住人才

為落實《沈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訂)》(簡稱:人才新政3.0)的政策要求,真正做到引進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和區合理布局,研究出臺了《沈陽市和區落實“人才新政3.0”工作方案》,明確人才新政工作領導體系、人才服務責任體系、人才服務流程體系、特色優才體系、資金保障體系。

在行政審批大廳增設“人才新政3.0”全業務服務窗口,全業務受理人才政策,將“人才新政3.0”業務分為“市級受理業務、區級初審市級辦理業務、區級直接辦理業務、非窗口類業務”。對市級受理業務部分,做到積極宣傳引導,主動協調服務;對區級初審市級辦理業務部分,做到一次告知,一次受理;對區級直接辦理業務部分,做到一次辦結;對非窗口類業務,做到窗口對接業務部門內部流轉。結合“一網通辦”,在窗口形成“人才新政閉環服務流程”,打通人才服務最后一公里。

據了解,和區還在期招錄大學生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中,特設了10名人才專員崗位用于從事人才服務一線工作。并策劃在核心地段建設集創業孵化、人才公寓、人才驛站,三位一體的“優才空間”,打造和區人才服務聚集地。

“人才新政3.0”提高了人才購房補貼標準。和區針對544份已申報但未撥款的人才申報材料重新梳理,逐一進行電話回訪,宣傳新政補貼標準,申報人可按最新標準重新申報,保證人才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