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清理整頓非電網直供電不合理收費 進一步規范非電網直供電價格行為

8月6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為切實清理整頓非電網直供電不合理收費,確保各項政策紅利及時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有效降低工商業企業和居民用電成本,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等三部門日聯合下發通知,進一步規范非電網直供電價格行為。

《通知》要求,非電網供電主體不得在終端用戶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對具備表計條件的終端用戶,按照政府規定的銷售電價執行;對不具備表計條件的終端用戶,電費由終端用戶公分攤。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用電電費、運行維護費等通過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徑解決,嚴禁單獨收取或與電費捆綁收取。鼓勵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非電網供電主體將降價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

《通知》明確,區分終端用戶不同表計條件,規范非電網直供電價格行為。對安裝分時計量電表的用戶,非電網直供電電價嚴格執行目錄峰谷電價。對安裝非分時計量電表的用戶,非電網直供電電價按“基準電價+最大上浮幅度”方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