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物業公司被頂格罰款1萬元

應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8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3日,北京西城區消防救援支隊針對轄區一高層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的行為開出首張罰單。據悉,違規的小區物業公司被頂格罰款10000元,違規的居民個人被頂格罰款1000元。

當天下午,西城區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員到六鋪炕高層居民樓,對前期發現的消防隱患進行復查。

在此前的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有居民樓樓道內存在部分區域堆放雜物、停放電動自行車等消防隱患問題,執法人員現場告知物業公司和居民個人立即整改。執法人員在復查中發現,該高層居民樓內仍然存在停放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

隨后,西城區消防救援支隊依《規定》對違規的經營單位,即小區物業公司處以10000元罰款;對違規的非經營個人,即居民個人處以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