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藥品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 今年9月前全部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7月22日,省藥監局發布關于落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通知,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相關部署要求,持續做好藥品監管領域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通知提出,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化管理,分別在全省范圍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涉及省市兩級藥品監管領域的24項和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類實施改革,并逐項細化改革措施,形成《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省版)》及《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

優化審批服務。精簡審批材料,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取消紙質申報資料,實行全程網辦。壓縮審批時限,將省本級全部1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及市級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審批時限壓縮至少三分之一。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對使用省建或自建審批系統的優化審批服務事項、告知承諾事項等,今年9月前全部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并做好向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臺等相關臺的歸集,加強電子證照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