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華新材主營業務毛利率三年大降:狂分紅2.29億,招股書信披存疑_當前速訊
《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李鐳
(相關資料圖)
6月14日,浙江巍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巍華新材)上交所主板首發上會。
巍華新材一直專注于含氟精細化學品領域,是一家研發和生產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的企業。
公司產品主要有兩類用途,一是作為新型環境友好型涂料溶劑,主要應用于汽車、橋梁、船舶、飛機等,主要市場為北美地區;二是含氟新型農藥、醫藥、染料中間體,部分產品為世界農藥、醫藥巨頭專利保護期內的關鍵中間體,主要客戶為BAYER、BASF等全球大型農藥、醫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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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毛利率三年下滑不小
業績層面,2020年-2022年(報告期內),巍華新材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0.63億元、14.24億元和17.76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7億元、4.31億元和6.22億元。
毛利率方面,巍華新材報告期內分別為47.65、42.21%以及47.44%,剔除新收入準則及股份支付影響后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2.54%、44.75%和49.71%,2021年較2020年小幅回落。2022年毛利率較2021年有所增長。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及氯甲苯系列產品。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分別為87.79%、80.69%和74.14%,氯甲苯系列產品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分別為12.21%、19.31%和25.86%。
值得注意的是,占巍華新材營收比重超過七成的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毛利率近三年大幅波動向下。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毛利率期內分別為55.69%、49.13%和51.15%,2021年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毛利率有所下滑。2022年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毛利率有小幅增長。
也就是說,近三年,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毛利率下滑了4.54個百分點。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一季度,巍華新材營收呈現負增長,且公司預計上半年業績也面臨壓力。
02
今年上半年業績承壓
2023年一季度,公司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下降2.43%,營業收入基本持平;公司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增長5.07%。
現金流方面,2023年一季度,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較上年同期下降19.87%,主要系2023年一季度經營性應付項目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公司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較上年同期下降36.83%,主要系2023年一季度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交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較上年同期下降332.61%,主要系2023年一季度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較上年同期下降,同時,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據巍華新材預計,今年上半年,公司營收變動比率為-9.11%至4.38%;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變動比率為-8.05%至9.6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變動比率為-10.22%至8.00%。不難看出,上半年公司盈利能力并不樂觀。
03
三年狂分紅2.29億,招股書信披疑點
2021年-2023年,巍華新材現金分紅分別為5925.00萬元、7252.00萬元以及9712.50萬元,兩年多合計分紅2.29億元。
據悉,今年分紅的9712.50萬元,占2022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比例為15.59%,占2022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潤比例為10.57%。
招股書披露,本次現金分紅金額占2022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比例及占2022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潤比例均較小,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足以覆蓋現金分紅的資金流出。2022年末,發行人貨幣資金充足,達到6.65億元,不會因支付現金股利而產生貨幣資金短缺的情形。
擁有6.65億元資金的巍華新材,此次擬募集資金21.68億元,其中14.11億元用于建設年產2.22萬噸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學品和企業研究院項目;2.57億元用于浙江巍華新材年產5000噸鄰氯氯芐、4000噸三氟甲苯系列、13500噸二氯甲苯和8300噸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產品項目;5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合規層面,2021年1月25日,上海浦江海關出具“滬浦江關簡違字〔2021〕004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年11月18日巍華新材委托運輸代理公司申報間三氟甲基苯胺出口,將境內發貨人申報錯誤,構成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上海浦江海關對巍華新材科處罰款0.05萬元。
與此同時,《巍華新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顯示,實控人吳江偉、吳順華通過個人卡向公司員工支付薪酬獎金,江西巍華總經理張俊榮利用個人卡收取廢料廢舊設備收入、產品銷售款,并發放員工工資獎金、代繳電費、支付市場開拓費等。請發行人:(1)補充說明相關規范情況,是否存在發行人關聯方為發行人代墊成本費用情況;(2)說明2021年12月29日,吳江偉向妻子汪首誼轉賬1650萬元的用途;(3)說明潘強彪向吳江偉借款300萬元繳納股權出資款,是否簽署借款協議、明確約定償還安排,是否涉及股權代持;(4)報告期內,吳江偉向潘強彪、吳海嘯、李俊奇、朱燕燕、趙佳飛、張增興等多名員工或前員工存在資金往來,吳順華向與吳朝桂、趙鑫姣、應希龍、王重磊、李少華等多名個人存在相關資金往來,請進一步核查相關資金往來的背景、合計金額、資金用途及還款情況,并補充說明吳順化與吳朝桂、王重磊的借款無法形成閉環的合理性。請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結合首發問答相關要求,對發行人及相關方資金流水進行全面核查,并對是否存在資金體外循環發表明確意見。
然而,在實控人吳江偉通過個人可支付等方面,招股書并未提及。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告訴《港灣商業觀察》,如反饋意見所提到的個人卡支付,以及實控人向家人大額轉賬等招股書中未有提及,或模糊化處理,都涉及信披方面存在違規,這說明公司在合規環節仍存在重大隱患,當引起密切重視。(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