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通訊!諾康達業績異常波動涉嫌配合IPO調節 仿制藥收入占比60%研發費率兩連降
長江商報記者沈右榮
第三次闖關IPO,北京諾康達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康達”)又遇變數。
5月18日,諾康達原本是上會接受審議,結果是暫緩審議。
(資料圖)
諾康達的異常現象不少。備受質疑的是經營業績,似乎是在配合IPO波動,涉嫌人為調節。
諾康達的二股東曾卷入一場刑事案件,對于這一重大信息,諾康達并未充分披露。公司還因信披問題領到了監管警示函。
諾康達的營業收入中,受托研發服務的仿制藥開發收入占比超過60%,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仿制藥市場空間可能會越來越小。
而作為一家CRO企業,諾康達的研發投入不僅沒有持續增加,反而在減少,也讓人不解。
5月18日,針對經營業績、股東、關聯交易等事項,長江商報記者向諾康達發去了采訪函,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第三次IPO又被暫緩
諾康達的IPO之路堪稱一波三折。
根據深交所安排,5月18日,諾康達上會接受審議。然而,在上會的緊要關頭,諾康達被暫緩審議。
諾康達成立于2013年7月,官網顯示,其是一家以輔料研究為基礎、制劑技術為核心的CRO服務企業,可為合作伙伴提供藥品(仿制藥和新藥)、醫療器械、特醫食品,臨床前藥學研究、臨床研究、注冊申報、上市后再評價等全鏈條的研發服務。
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4月12日,諾康達申請在科創板掛牌上市,并進行了預披露,保薦機構為德邦證券。
當年,上交所第一輪問詢后,5月8日,會計師、保薦機構、律師等還針對意見反饋出具了回復意見、補充法律意見書。但當年7月,諾康達終止審核。
諾康達雄心勃勃登陸科創板,為何突然終止審核?一份監管警示函揭開了秘密。
2020年4月10日,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向諾康達出具監管警示函,原因是,諾康達在科創板IPO申請過程中,未嚴格按照相關信息披露要求,未充分披露諾康達與當時第二大客戶北京亦嘉新創醫療器械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亦嘉新創”)之間所存在的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導致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相關信息披露不規范。因此,對諾康達予以監管警示。
亦嘉新創成立于2017年4月27日,成立次日,即當年4月28日就與諾康達簽訂了2990萬元銷售合同。
為何剛剛成立的公司就能與諾康達簽訂高達近3000萬元的合同?2017年全年,諾康達的營業收入只有0.75億元。
實際上,亦嘉新創與諾康達關系密切。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左保燕擔任諾康達監事,左保燕配偶的母親朱殿芝于2017年4月至9月擔任亦嘉新創的法定代表人、經理、執行董事。亦嘉新創成立時,朱殿芝出資的50萬元實繳資本來源于諾康達實際控制人陳鵬墊資。而在2017年4月至11月,亦嘉新創與諾康達簽訂了合計1.05億元的技術開發和一致性評價研究合同。
這是一項重大關聯交易,但諾康達選擇了隱瞞。
第二次IPO,諾康達選擇上交所主板。2021年8月,諾康達與中信建投簽署上市輔導協議,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但無后續進展。
2022年6月29日,諾康達轉戰創業板,歷經兩輪問詢,排隊耗時近一年,卻在上會當日遭暫緩審議。
這一次,諾康達的IPO進程為何又被緩了?究竟是哪方面出了問題?
營收凈利與IPO同頻波動
有投資者曾高度質疑諾康達經營業績異常。
諾康達的經營業績波動確實異常,似乎與公司IPO進程同頻共振。
2019年4月,諾康達向上交所遞交IPO上市申請資料,2017年、2018年,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0.75億元、1.85億元,同比增長239.96%、147.51%,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0.35億元、0.7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82.40%、121.38%。首次IPO之前,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十分配合,同比增速均達倍數級。
2019年,首次IPO終止,諾康達的經營業績立即變臉。2019年、2020年,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52億元、1.47億元,同比下降17.98%、3.23%。對應的凈利潤也是一樣,分別為0.26億元、0.23億元,同比下降幅度為66.99%、12.12%。
2021年,諾康達籌劃新一輪IPO,并在2022年6月轉戰深交所創業板。此時,經營業績再度十分配合般高速增長。2021年、2022年,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14億元、2.76億元,同比增長45.52%、28.79%;凈利潤分別為0.59億元、0.84億元,同比增長163.19%、42.08%。
2017年至2022年的6年,諾康達的營業收入、凈利潤,四年高速增長、兩年大幅下降,業績大幅增長均為公司IPO關鍵期,這究竟是巧合,還是人為調節?
上市委也高度關注這一異常現象。凈利潤方面,上市委要求諾康達結合客戶變化、合同履行等情況,說明前次撤回申報材料后業績先大幅下降、后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調節利潤或業績虛假問題。
營業收入方面,上市委也要求諾康達結合與客戶的合作關系、里程碑成果的可驗證性、研發周期、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等,說明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調節收入或收入不真實的問題。同時,結合行業政策、合同終止風險、一致性評價收入下降趨勢等,說明公司業務的持續性與穩定性。
上市委還提及與營業收入異常相關的客戶問題。
招股書披露,迪欣醫藥、興科蓉藥業是諾康達重要的自主立項研發服務客戶。2021年,諾康達與迪欣醫藥簽訂《地塞米松眼用植入劑技術轉讓合同》,合同金額為2800萬元,2021—2022年,對迪欣醫藥確認收入分別為863.53萬元、70.93萬元。迪欣醫藥從事藥品的批發、配送、銷售業務。2021—2022年,諾康達與興科蓉藥業履行中的合同總額分別為8850萬元、1.42億元,確認收入分別為1334.83萬元、1433.83萬元。興科蓉藥業采購諾康達的產品與服務占其同類產品與服務的比例約為100%。
上市委要求諾康達說明,公司與迪欣醫藥、興科蓉藥業進行相關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提前終止的風險。
實控人430萬現金交易存疑
諾康達的異常還有不少,公司未來的成長性也受到質疑。
諾康達的實際控制人之一陳鵬,曾多次大額取現。
2019年、2020年,陳鵬分別大額取現200.40萬元、230萬元,合計430.4萬元,主要通過委托張某采購石材、油畫、壁畫及春節向員工發紅包等。
上市委要求諾康達說明,陳鵬以大額現金方式進行交易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其一般消費支出習慣,是否存在商業賄賂或承擔諾康達成本費用的情形。
在第二輪問詢時,諾康達方面解釋稱,張某系陳鵬多年相識的朋友,現為自由職業者,個人愛好雕塑、油畫,有參與雕塑、油畫等藝術家裝的經驗,并有相關的資源渠道;而油畫、壁畫等多為個人設計師作品,個人設計師基于對稅費的考量,更傾向于選擇現金方式交易;在藝術家裝行業,購買石材、支付石材雕刻師及壁畫師等工人費用通常也采用現金方式進行,因此使用現金方式交易具有合理性。
在移動支付時代,大額現金交易罕見,諾康達的解釋并不具有說服力。
諾康達的關聯交易備受詬病。2020—2022年,公司重大關聯交易收入分別為1138.92萬元、1634.14萬元、1274.70萬元,占年度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74%、7.63%、4.62%。其中,公司共向四家關聯方提供了藥學研究服務,關聯交易金額合計分別為1138.93萬元、1554.54萬元和1127.90萬元,占公司同類業務收入的比例合計分別為8.80%、9.39%和5.75%。
諾康達與關聯方的交易是否具有合理性、交易價格是否公允,均值得懷疑。
諾康達是一家以制劑技術為核心,以藥學研究為主、臨床研究為輔的綜合研發服務CRO企業。醫藥研發外包為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行業,產能主要影響因素包括擁有專業醫藥研究知識與研發經驗的高新技術人才,以及與之相匹配的研發場所和高精密儀器,此外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用于組建高水平研發團隊、擴張研發場所及新增高精儀器設備。
從這些因素看,研發投入較為重要。然而,近幾年,諾康達的研發費用不增反降。2020—2022年,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為0.28億元、0.18億元、0.21億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18.76%、8.36%、7.55%,連續兩年下降。而行業可比公司的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8.24%、8.78%、10.86%,連續兩年增長。
諾康達的收入主要來源于受托研發服務和自主立項研發服務,其中,仿制藥開發的收入占比超過60%。與之對應的是,一致性評價和1類新藥、改良型新藥占比都出現下降。
在新的市場形勢下,創新藥越來越受到重視,諾康達依賴仿制藥開發,存在較大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諾康達的二股東杭州泰然持有公司10.99%的股份,杭州泰然的原執行事務合伙人重慶泰然天合因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潘寶鋒控制的浙江小泰科技有限公司下設“泰然金融”平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分局立案調查,重慶泰然天合被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予以注銷,失去基金管理人資格。而杭州泰然股權受限,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凍結、拍賣、變賣或上市后無法及時解禁流通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