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觀熱點:智迪科技“二進宮”IPO:資產負債率、應收賬款和客戶集中度“三高”,實控人的認定先后不一致
深圳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迪科技”)二次申報創業板IPO并定于2022年9月15日進行上會審核。
【資料圖】
前次由華金證券保薦,本次由國泰君安保薦,律師、會計師也進行了更換。智迪科技于2016年5月完成首次申報,但于2017年4月撤回申請材料。撤回申請材料的主要原因為:2016年度公司扣非凈利潤為2,648.42萬元,經營規模和利潤水平較小,發行人主動撤回了IPO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前次申報重要供應商是關聯方未披露,且為關聯方通過股權代持方式故意避免披露;第一次申報僅認定謝偉明為實際控制人,本次修改成謝偉明、黎柏松為共同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關聯方資金往來復雜,實際控制人岳母給發行人客戶提供個人借款等。
發行人專注于計算機外設領域,主要從事鍵盤、鼠標等計算機外設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公司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被問詢,主要集中在核心競爭力的論證。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58,783萬元、77,980萬元和110,916元,凈利潤分別為3,321萬元、7,100萬元和5,912萬元。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別為4.69%、3.99%及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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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率、應收賬款和客戶集中度“三高”
數據顯示,行業2019年、2020年、2021年平均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3.14%、42.73%、35.94%,智迪科技近三年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5.63%、65.62%、64.48%,遠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應收賬款方面,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1.22億元、2.11億、2.19億,占流動資產比重分別高達為43.31%、43.33%和39.62%。與此同時,報告期內,智迪科技向前五大客戶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3.6億、5.16億元、7.38億元,分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61.28%、66.18%、66.5%,即智迪科技每年至少有6成的收入是來自前五大客戶,客戶集中度較高。
在公司內部管理方面,智迪科技存在轉貸、利用個人賬戶對外收付款等情況。2019年,公司對子公司朗冠模具連續12個月累計采購金額小于銀行貸款受托支付累計金額,該情形屬于轉貸行為。公司表示,已經制定了相關措施并完成徹底整改,自2019年5月以來,公司未再發生此類情形,涉及轉貸的借款已全部按規定還本付息。
智迪科技個人卡和現金的往來收支情況主要集中在2018-2020年度,涉及的金額分別為22.69萬元、225.95萬元、238.01萬元,公司表示,實際控制人從個人卡和現金中拆借資金,主要用于個人消費和對外借款、支付部分員工薪酬獎金等。2020年10月起,公司已逐步對個人卡和現金方式收取相關款項進行規范,并對卡內剩余款項進行清理,截至2021年3月末,上述個人卡及現金余額已歸還至公司賬戶。
另外,此次智迪科技IPO是其“二進宮”,不過,公司實控人卻由一位變成了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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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控人的認定先后不一致
據了解,智迪科技成立于1996年,由韋松根、謝偉明、黎柏松出資設立。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謝偉明通過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智迪科技42.33%的股權,黎柏松通過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智迪科技40.43%的股權,同時上述兩人均簽訂了一致相關行動協議,因此上述兩人合計持有智迪科技82.76%的股份,均為智迪科技的實控人。
需要指出的是,智迪科技并不是首次申請IPO。
公開資料顯示,智迪科技于2016年遞交過申報稿,并于2017年收到了證監會的反饋意見。
隨后,智迪科技終止了審核,標志著智迪科技首次IPO以失敗告終。而智迪科技此次IPO是其“二進宮”。
另外,在智迪科技2016年提交的申報稿中,謝偉明合計控制智迪科技49.192%的股權,為其實控人。
彼時黎柏松直接持有智迪科技38.808%的股權,間接持有3.322%的股權,合計持有智迪科技42.13%的股權。
智迪科技2021年9月提交的申報稿被受理,也就是說,相隔4年之后,智迪科技再度開啟IPO之旅,其實控人從一位變成了兩位。
那么,為何2016年黎柏松未被定位智迪科技的實控人,6年之后卻把黎柏松定位為實控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