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城商行接千萬級罰單!2021年北京銀行收罰單數及被罰金額居城商行之首!青島分行曾被罰35萬!

近日,黑龍江銀保監局一口氣開出28張罰單。其中,龍江銀行因內控管理機制不健全、內部問責不到位等19項違法違規事實,被黑龍江銀保監局處以罰款1260萬元。而這也是年內銀行業的第三張千萬罰單。此外,龍江銀行的9家分支行以及18名相關責任人一同領罰。

  據披露,龍江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1.監事會未能有效履行監督職責。2.內控管理機制不健全。3.內審工作有效性不足。4.績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5.干部交流、崗位輪換、強制休假和近親屬回避制度執行不到位。6.通過同業業務違規轉讓不良資產。7.同業投資底層資產穿透不到位,減少資本占用。8.同業互作,虛增規模。9.未進行同業交易對手名單制管理,未經授信辦理同業買入返售業務。10.未落實統一授信管理要求。11.理財產品非標準化債權投資不審慎。12.不符合貸款核銷條件違規核銷呆賬貸款。13.內部問責不到位14.理財產品業績報酬未及時進行賬務核算。15.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理財資金用于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6.未向投資者充分揭示理財產品投資風險。17.小微企業劃型不準。18.大額風險暴露超過監管規定。19.理財信息披露不規范。

  除此之外,龍江銀行的9家分支行也被處以罰款,違法違規行為多涉及因信貸資產五級分類不準確、違反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貼現資金回流出票人等。同時,上述涉事銀行的18位相關負責人也被警告并處罰款。

  龍江銀行官網資料顯示,龍江銀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對外掛牌營業,是在原齊齊哈爾市商業銀行、牡丹江市商業銀行、大慶市商業銀行和七臺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礎上合并重組而設立的省級城市商業銀行。在黑龍江省內13個地市均設有分行,轄屬營業網點222個,在黑龍江、湖北、安徽、福建、寧夏等5省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11家。

  城商行作為上市銀行中數量占比最大的銀行,據報道,2021年(以處罰日計)涉及城商行的機構罰單總數為83張,較2020年減少13張,降幅達13.54%;被罰款總金額約7342.33萬元,較2020年下降4503.37萬元,降幅達38.02%。其中,2021年,在城商行中收罰單總數最多(13張)且被罰總金額最高。由于涉及“服務收費管理不力,違規收費;理財和同業投資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款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嚴重違規,北京銀行于2021年9月被監管部門處以罰款820萬元;由于涉及“未能確保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未按規定開展條碼支付業務”等5項違規,北京銀行在2021年5月份還收到一張被罰款金額為451萬元的罰單。

  據報道,2020年年底,北京銀行也曾因為“對外銷售虛假金融產品、出具與事實不符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等11項違規行為被監管部門開出單張3940萬元的罰單。連續兩年“吃下”大額罰單,北京銀行被指相關業務的合規水平亟待提升。

  經梳理發現,去年北京銀行青島分行也曾因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被罰35萬,四人被警告。2021年7月27日,青島銀保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因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被罰款35萬元。此外,姜偉對北京銀行青島分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一案承擔責任,被警告;姚茂泳對北京銀行青島分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一案承擔責任,被警告;尹鴻鵬對北京銀行青島分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一案承擔責任,被警告;潘良對北京銀行青島分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一案承擔責任,被警告。

  北京銀行青島分行于2017年11月15日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為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