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IPO信披遇到三大麻煩:研發、采購和處罰數據驚現漏洞
來源: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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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10:17:26
《電鰻快報》文/高偉
3月23日,證監會發布公告,同意江蘇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泰新材)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電鰻快報》經調查研究發現,瑞泰新材此次IPO招股書還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信披方面,仍舊有不少漏洞。
處罰金額有貓膩
《電鰻快報》據瑞泰新材招股書,公司報告期內存在十余項行政處罰,且招股書營業外支出處披露的罰款金額似乎與處罰金額并不相符。
張家港市國泰華榮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蘇國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為瑞泰新材的控股子公司,據招股書披露,2018-2021年上半年,華榮化工、超威新材共涉及11項行政處罰,其中涉及6項安全生產行政處罰、2項環保違法行政處罰、2項海事違法處罰和1項稅收違法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書“營業外支出”處披露的罰款及滯納金支出金額似乎與其受到的行政處罰金額不符。
經梳理發現,瑞泰新材2018-2021年上半年的罰款金額至少為15.4萬元、18.35萬元、0.1萬元、1萬元,且招股書稱,相關子公司均已足額及時繳納罰款。但在招股書“營業外支出”處,瑞泰新材披露的2018-2021年上半年罰款及滯納金支出分別為5.46萬元、18.61萬元、0.1萬元、1萬元,合計金額少于前述處罰金額。這究竟是如何運作的?
研發人員數量對不上
據《電鰻快報》觀察,周中勝為瑞泰新材的獨立董事,為瑞泰新材的關聯自然人,據招股書,周中勝同時擔任蘇州創元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蘇州和氏設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但招股書稱上述兩家公司與瑞泰新材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我們據《關聯交易實施指引》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為其關聯自然人,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方。
尤為關注的是,江蘇國泰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國泰”)為瑞泰新材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江蘇國泰披露的員工情況應當包含其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的員工情況。據江蘇國泰年報,其2018、2019年研發人員數量分別為97人、120人,但瑞泰新材的招股書稱,瑞泰新材2018、2019年的研發人員數量分別達到131人、138人,遠高于江蘇國泰的研發人員數量。
研發人員的數量為什么出現差異?難道對誰是研發人員的認定也有不同嗎?
采購數據被疑有大差距
據招股書顯示,江蘇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泰材料”)在2020年突然成為瑞泰新材的第四大供應商,在2021年上半年更是成為了瑞泰新材第一大供應商,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瑞泰新材對新泰材料的采購額分別為7,407.83萬元和31,071.58萬元。
資料顯示,新泰材料為上市公司廣東天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際股份”)的全資子公司,在年度報告中,新泰材料的財務報表將合并天際股份的財務報表當中。據天際股份2020年年度報告顯示,天際股份的前五大客戶之中并沒有銷售金額為7,407.83萬元的客戶,與之相接近的為天際股份的第一和第二大客戶,天際股份2020年對第一和第二大客戶的銷售額分別為12,176.80萬元和4,964.69萬元,這與瑞泰新材招股書披露的數據分別為相差4,768.97萬元和-2,443.14萬元,差額加大。
《電鰻快報》將繼續跟蹤報道瑞泰新材IPO進展。
3月23日,證監會發布公告,同意江蘇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泰新材)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電鰻快報》經調查研究發現,瑞泰新材此次IPO招股書還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信披方面,仍舊有不少漏洞。
處罰金額有貓膩
《電鰻快報》據瑞泰新材招股書,公司報告期內存在十余項行政處罰,且招股書營業外支出處披露的罰款金額似乎與處罰金額并不相符。
張家港市國泰華榮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蘇國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為瑞泰新材的控股子公司,據招股書披露,2018-2021年上半年,華榮化工、超威新材共涉及11項行政處罰,其中涉及6項安全生產行政處罰、2項環保違法行政處罰、2項海事違法處罰和1項稅收違法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書“營業外支出”處披露的罰款及滯納金支出金額似乎與其受到的行政處罰金額不符。
經梳理發現,瑞泰新材2018-2021年上半年的罰款金額至少為15.4萬元、18.35萬元、0.1萬元、1萬元,且招股書稱,相關子公司均已足額及時繳納罰款。但在招股書“營業外支出”處,瑞泰新材披露的2018-2021年上半年罰款及滯納金支出分別為5.46萬元、18.61萬元、0.1萬元、1萬元,合計金額少于前述處罰金額。這究竟是如何運作的?
研發人員數量對不上
據《電鰻快報》觀察,周中勝為瑞泰新材的獨立董事,為瑞泰新材的關聯自然人,據招股書,周中勝同時擔任蘇州創元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蘇州和氏設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但招股書稱上述兩家公司與瑞泰新材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我們據《關聯交易實施指引》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為其關聯自然人,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方。
尤為關注的是,江蘇國泰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國泰”)為瑞泰新材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江蘇國泰披露的員工情況應當包含其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的員工情況。據江蘇國泰年報,其2018、2019年研發人員數量分別為97人、120人,但瑞泰新材的招股書稱,瑞泰新材2018、2019年的研發人員數量分別達到131人、138人,遠高于江蘇國泰的研發人員數量。
研發人員的數量為什么出現差異?難道對誰是研發人員的認定也有不同嗎?
采購數據被疑有大差距
據招股書顯示,江蘇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泰材料”)在2020年突然成為瑞泰新材的第四大供應商,在2021年上半年更是成為了瑞泰新材第一大供應商,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瑞泰新材對新泰材料的采購額分別為7,407.83萬元和31,071.58萬元。
資料顯示,新泰材料為上市公司廣東天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際股份”)的全資子公司,在年度報告中,新泰材料的財務報表將合并天際股份的財務報表當中。據天際股份2020年年度報告顯示,天際股份的前五大客戶之中并沒有銷售金額為7,407.83萬元的客戶,與之相接近的為天際股份的第一和第二大客戶,天際股份2020年對第一和第二大客戶的銷售額分別為12,176.80萬元和4,964.69萬元,這與瑞泰新材招股書披露的數據分別為相差4,768.97萬元和-2,443.14萬元,差額加大。
《電鰻快報》將繼續跟蹤報道瑞泰新材IPO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