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創藥業涉嫌“虛報”核心產品研發進度 獨董供職供應商或難獨立履職
來源:金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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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08:51:09
2008年,陳元偉回國創業,2013年在成都市高新區成立了海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創藥業”),產品管線涵蓋多種癌癥及代謝疾病等領域,至今尚未上市銷售。其中,前列腺癌治療藥物HC-1119系其核心產品之一。海創藥業2018年曾在其官方平臺上表示,HC-1119預計2020年申報上市,而此次沖擊科創板,其卻稱該產品預計2023年獲批上市銷售。
產品預計上市時間推遲的另一面,報告期內,海創藥業合計虧損7.88億元,其未來盈利能力或承壓。此外,相較于官方公開數據,招股書不但披露HC-1119的臨床Ⅲ期試驗現矛盾,而且披露的核心產品HP501涉嫌“虛報”研發進度。而信披的異象還在上演,招股書對海創藥業實控人陳元偉的任職信披與公開信息不一致,加之陳元偉或與獨董魏于全“共事”,且該獨董還任職于海創藥業的供應商,個中對其獨立履職的影響幾何?不得而知。
1
報告期內虧損7.88億元,闖關科創板盈利壓力或高企
2018-2020年,海創藥業合計虧損7.88億元,且其核心產品尚處于臨床階段,未實現商業化生產。尚未盈利沖擊科創板,作為一家采用第五套上市標準的生物醫藥行業公司,海創藥業需在上市第四年實現盈利,盈利壓力或高企。
據簽署日為2022年1月30日的招股書(以下簡稱“招股書”),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海創藥業凈利潤分別為-0.39億元、-1.12億元、-4.9億元、-1.48億元。
即報告期內,海創藥業合計虧損7.88億元。
截至2021年6月末,海創藥業累計未分配利潤(累計未彌補虧損)為-5.36億元。
作為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公司,海創藥業擬采用第五套上市標準在科創板上市。
據招股書,海創藥業是一家采用第五套上市標準的生物醫藥行業公司。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1.2條規定,發行人申請在本所科創板上市,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標準中的一項,其中第(五)款標準為: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同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12.4.2條規定指出,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凈利潤(含被追溯重述)為負值,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億元;(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含被追溯重述)為負值;(三)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來源于與主營業務無關的貿易業務或者不具備商業實質的關聯交易,公司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本所可以提交上市委員會認定在計算前款規定的營業收入指標時是否扣除前述收入,并通知上市公司。根據本規則第2.1.2條第五項市值及財務指標上市的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4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適用本條規定。
即尚未實現盈利的海創藥業,雖可采用第五套標準申請在科創板上市。但海創藥業須于上市后第四年實現“扭虧為盈”。
需要指出的是,海創藥業預計于2025年實現盈虧平衡所需年營收為10-12億元,而預計能在2025年之前實現上市銷售的產品為HC-1119、HP501。
據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月30日,海創藥業產品管線擁有10個主要在研藥品,分別為HC-1119、HP558、HP518、HC-X029、HC-X035、HP537、HC-X027、HP530、HP501、HP515。其中,進入臨床階段的在研產品為HC-1119、HP501。
其中,海創藥業首個擬上市產品HC-1119預計將于2023年獲批上市銷售。而HP501預計2023年提交NDA,預計于2024年11月底新藥批準上市。
據簽署日為2021年10月12日的《海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函回復”),海創藥業被問詢其在研產品市場空間情況。上交所要求海創藥業說明“結合盈虧平衡點的測算、關于采用第五套標準的退市安排等,以及可預期未來的銷售金額等情況,具體分析實現盈虧平衡所需要的時間,面臨退市風險的可能性”。
對此,海創藥業回復稱,其預測至盈虧平衡點前可能產生營業收入的產品為HC-1119及HP501。根據測算,海創藥業預計于2025年達到盈虧平衡。
具體來看測算假設及測算過程:海創藥業具備充足的研發資金;核心產品HC-1119、HP501研發進展符合預期,順利獲批上市;HC-1119、HP501所處的行業和市場環境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HC-1119、HP501上市后商業化正常開展,并按預期進入醫保目錄;海創藥業各項經營活動正常開展;未發生其他不可抗的重大不利影響。則海創藥業2025年達到盈虧平衡,需實現10-12億元的銷售收入。
同時,海創藥業在首輪問詢函回復表示,由于新藥研發進度和藥品上市申請獲批進程及未來市場變化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海創藥業實際實現盈利的時間可能會存在滯后。而海創藥業研發費用預計將持續處于較高水平,如核心產品無法通過臨床Ⅲ期并取得上市批準,或該等批準為有條件批準且存在重大限制,或核心產品獲批時間相較預期存在一定推遲,倘若無法在自上市之日起第4個完整會計年度實現扭虧為盈,則可能導致其觸發退市條件。
不難看出,海創藥業預計2025年扭虧為盈的計劃,或取決于HC-1119、HP501能否如期上市銷售。
值得關注的是,招股書所披HC-1119、HP501臨床試驗信息或與公開信息“矛盾”,其中HP501涉嫌“虛報”研發進度。
2
核心產品HP501臨床試驗進展與藥監局信披對壘,涉嫌“虛報”研發進度
作為海創藥業已進入臨床試驗階段的兩個在研產品之一,HP501研發進展是否順利,能否如期上市銷售,對海創藥業能否在2025年扭虧為盈具有重大影響。而招股書披露的HP501臨床試驗進展與官宣信息矛盾,真實性現疑云。
其中,招股書披露稱,HP501項目臨床Ⅱ期試驗已完成。
據招股書,HP501項目于2019年3月22日在國內開展I期臨床試驗,實驗名稱為“中國健康受試者HP501緩釋片單次和多次給藥的安全性、耐受性研究及評估藥物相互作用及食物的影響的I期研究”,登記號為CTR20190247。
HP501項目于2020年8月7日在國內開展Ⅱ期臨床試驗,實驗名稱為“HP501緩釋片治療高尿酸血癥(伴痛風或無癥狀)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平行設計、劑量探索、多中心Ⅱ期臨床試驗”,登記號為CTR20201456。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月30日,HP501項目臨床Ⅱ期試驗已完成,CSR報告正在總結中。Ⅱ期試驗初步結果表明,HP501安全有效,尚未發現肝腎毒副作用。該項目預計于2021年啟動Ⅲ期注冊性臨床試驗,預計2023年提交NDA。
而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登記號為CTR20190247的試驗,試驗專業題目為“中國健康受試者HP501緩釋片單次和多次給藥的安全性、耐受性研究及評估藥物相互作用及食物的影響的I期研究”,版本日期為2020年5月9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19年3月22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I期。該項目的試驗狀態為“進行中(招募完成)”。
即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海創藥業招股書披露的HP501項目I期研究的試驗狀態為“進行中(招募完成)”。
據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數據,登記號為CTR20201456的試驗,試驗專業題目為“HP501緩釋片治療高尿酸血癥(伴痛風或無癥狀)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平行設計、劑量探索、多中心Ⅱ期臨床試驗”,版本日期為2020年6月11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20年8月7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Ⅱ期。該項目的試驗狀態為“進行中(尚未招募)”。
即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海創藥業招股書披露的HP501緩釋片Ⅱ期研究的試驗狀態為“進行中(尚未招募)”。
不難看出,據招股書,海創藥業HP501項目登記號為CTR20190247的I期臨床試驗和登記號為CTR20201456Ⅱ期臨床試驗均已完成,而藥監局公開信息顯示前述兩個臨床試驗均在進行中,且Ⅱ期試驗尚未招募試驗者。對此,關于HP501的臨床試驗進展,招股書與藥監局“對不上”,其信披真實性或該打上問號。
問題并未結束。
在2021年7-9月,海創藥業的HP501項目又新增了3個I期臨床試驗。
據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登記號為CTR20212261、試驗專業題目為“HP501緩釋片、非布司他片和秋水仙堿片在高尿酸血癥患者中的藥物相互作用研究”,版本日期為2021年7月21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21年9月13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I期,試驗狀態為“進行中(尚未招募)”。
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登記號為CTR20212259、試驗專業題目為“新規格HP501緩釋片在高尿酸血癥患者體內的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動力學研究”的試驗,版本日期為2021年6月25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21年9月29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I期,試驗狀態為“已完成”。
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登記號為CTR20211301、試驗專業題目為“健康受試者口服HP501緩釋片工藝變更前后單中心、單劑量、二周期、雙交叉、隨機對照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學研究”,版本日期為2021年4月22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21年7月2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I期,試驗狀態為“進行中(尚未招募)”。
也就是說,根據藥監局公示的信息,2019年3月22日,海創藥業首次公示了在研產品HP501的I期臨床試驗,其后2020年8月7日首次公示該產品的Ⅱ期臨床試驗。而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HP501的Ⅱ期臨床試驗仍處于“尚未招募”狀態。而后,2021年7-9月,海創藥業HP501又新增了3個I期臨床試驗,其中兩個新增的I期臨床試驗均尚未招募,一個I期臨床試驗已完成。
這是否意味著,海創藥業在研產品HP501的I期和Ⅱ期臨床試驗均尚未完成?招股書稱HP501已完成I期和Ⅱ期臨床試驗,是否存在“虛報”研發進度的嫌疑?
需要一提的是,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負責藥物臨床試驗申請、藥品上市許可申請、補充申請和境外生產藥品再注冊申請等的審評。據第十三條,申辦者應當在開展藥物臨床試驗前在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登記藥物臨床試驗方案等信息。藥物臨床試驗期間,申辦者應當持續更新登記信息,并在藥物臨床試驗結束后登記藥物臨床試驗結果等信息。登記信息在平臺進行公示,申辦者對藥物臨床試驗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由上述情形可見,關于HP501的臨床試驗進展,招股書信披與藥監局矛盾,個中是緣起海創藥業在“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的信息更新存在滯后性?還是海創藥業上演“蒙眼自嗨”式信披?均存疑待解。
3
另一核心產品HC-1119臨床試驗再現矛盾,或上演“蒙眼自嗨”式信披
事實上,海創藥業另一核心產品HC-1119的臨床試驗信披也上演“打架”現象。
據招股書,海創藥業HC-1119的Ⅲ期臨床試驗正在進行中,登記號為CTR20190199,試驗名稱為“評價HC-1119軟膠囊在轉移性去勢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Ⅲ期臨床研究”,主要目的為評價患者接受HC-1119軟膠囊和安慰劑治療后的影像學無進展生存期和總生存時間。受試者為經醋酸阿比特龍和多西他賽治療失敗或不可耐受或不適合多西他賽治療的去勢抵抗性前列腺癌患者,預計入組417例。
據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由海創藥業申請的,登記號為CTR20190199的試驗“評價HC-1119軟膠囊在轉移性去勢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Ⅲ期臨床研究”,試驗狀態為“進行中(招募中)”,目標入組人數為國內255人,已入組人數和實際入組總人數登記人暫未填寫。
顯而易見,招股書披露的HC-1119登記號為CTR20190199的臨床試驗的預計入組人數,與官宣數據對壘。
對于海創藥業而言,相較于官方公開數據,招股書不但披露HC-1119的臨床Ⅲ期試驗現矛盾,而且披露的核心產品HP501涉嫌“虛報”研發進度。研發進度信披“打架”異象之下,海創藥業兩大核心產品的真實研發進展或不及招股書信披計劃,海創藥業上市4年后能否如期實現盈虧平衡?或該打上“問號”。
4
850萬元采購合同在供應商處或未見蹤影,信披現疑云
上述問題或為冰山一角,海創藥業采購合同與供應商“矛盾”,其信披真實性存疑。
據招股書,在海創藥業及各下屬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累計金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采購合同中,2021年3月,海創藥業與成都圣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諾生物”)簽署技術服務協議,海創藥業向圣諾生物采購HP558項目研究服務,采購金額為850萬元。該合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正在履行。
據圣諾生物2021年5月28日簽署的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圣諾生物已履行完畢和履行中的重大銷售合同共有49個。
上述合同包括,圣諾生物與廣東八加一醫藥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簽署的合同金額為320萬元的委托研究合同,與江蘇普萊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簽署的合同金額為200萬元的技術開發(委托)合同,與成都奧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簽署的合同金額為600萬元的委托研究合同等。
上述情形或表明,根據合同簽訂的金額與日期,上述圣諾生物招股書所披露的或是圣諾生物2021年5月28日前簽署的重大銷售合同。而海創藥業招股書所披露的,其與圣諾生物2021年3月簽署了850萬元的采購合同,或應被納入圣諾生物對應的重大銷售合同中。而關于海創藥業2021年3月與圣諾生物簽訂的800萬元合同,在圣諾生物招股書所披露的重大銷售合同中“未見蹤影”,海創藥業信披真實性或撲朔迷離。
5
獨董任職于供應商,與實控人“共事”或難獨立履職
關于海創藥業信披的疑云并未消散。值得一提的是,招股書對于海創藥業實控人陳元偉履歷的信息披露,與公開信息“對不上”。
據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月30日,海創藥業實際控制人為YUANWEICHEN(陳元偉)、陳元倫兄弟,二人共計控制海創藥業32.56%的股份。
招股書披露,陳元偉1986年至1989年擔任中國科學院成都有機化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2019年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月30日兼職擔任四川大學教授。
而陳元偉在四川大學實際任職時間,或早于2019年。
據中國科學院大學公開信息,截至2022年2月23日,中國科學院大學所公開的博導信息顯示,陳元偉2012年1月至今任四川大學教授。
還值得一提的是,陳元偉或在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任職。
據四川大學官網公開信息,“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為四川大學的科研平臺之一。
據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披露的研究所教授名單中,有一位教授名為“陳元偉”。
據四川大學華西醫院2017年12月25日發布的公開信息,四川省抗癌協會抗癌藥物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于2017年12月23日召開,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教授“陳元偉”參與了該次會議。
據四川組工網2016年12月14日發布的援引公開信息,四川大學“千人專家”陳元偉教授,回國后進入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開展教學科研工作。
上述是否表明,陳元偉系在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任職?且陳元偉在四川大學任職時間或始于2012年,早于招股書披露的2019年。
而湊巧的是,海創藥業另外一名董事魏于全,現任職于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
據招股書,2020年9月至今,魏于全擔任海創藥業獨立董事。2005年至2017年,魏于全擔任四川大學副校長,2005年至今擔任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
不難看出,招股書顯示,海創藥業實控人陳元偉自2019年起兼職四川大學教授,而陳元偉自2005年起任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兩人在四川大學任職時間或無“交集”。而實際上,上述公開信息披露,陳元偉或自2012年起便在四川大學任職,與魏于全擔任四川大學副校長時間或存“交疊”。
至此,陳元偉至今是否仍在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任職?倘若是,陳元偉是否仍在與魏于全“共事”?招股書對于實控人陳元偉任職履歷是否存在選擇性披露的嫌疑?
問題尚未結束。
據招股書,海創藥業的獨董魏于全,1986年至1991年擔任華西醫科大學(現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助教與講師,1996年至2006年擔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臨床腫瘤中心生物治療科與研究室主任教授,1997年至今擔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腫瘤生物治療研究室博士生導師,2006年至今擔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臨床腫瘤中心主任。
據招股書,海創藥業專注于腫瘤、代謝性疾病等重大治療領域的創新藥物研發,截至招股書簽署日,主要有10項在研產品,其中有8項在研產品的治療領域為腫瘤領域。
據招股書,2018-2020年,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分別為海創藥業第一大、第三大、第四大供應商,海創藥業向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采購技術服務,采購金額分別為404.43萬元、460.51萬元、613.37萬元。三年交易額合計為1,478.31萬元。
據招股書,2019-2020年各年末及2021年6月末,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均是海創藥業應付賬款前五名單位之一,應付賬款的款項性質為應付檢測費、應付臨床費。
據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信息顯示,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是海創藥業HP501緩釋片產品I期臨床試驗的研究機構,同時也是海創藥業HC-1119軟膠囊產品I期臨床試驗的研究機構。
由上述情形可知,海創藥業獨立董事魏于全與實控人陳元偉或在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共事”,且魏于全擔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臨床腫瘤中心主任,而四川大學華西醫院2018-2020年均為海創藥業前五大供應商,為海創藥業核心產品HP501、HC-1119的研究機構。上述關系對于魏于全而言,其能否獨立履職不得而知。
山雨欲來風滿樓,海創藥業背后的種種疑云,或將成為其資本路上的“暗礁”。
產品預計上市時間推遲的另一面,報告期內,海創藥業合計虧損7.88億元,其未來盈利能力或承壓。此外,相較于官方公開數據,招股書不但披露HC-1119的臨床Ⅲ期試驗現矛盾,而且披露的核心產品HP501涉嫌“虛報”研發進度。而信披的異象還在上演,招股書對海創藥業實控人陳元偉的任職信披與公開信息不一致,加之陳元偉或與獨董魏于全“共事”,且該獨董還任職于海創藥業的供應商,個中對其獨立履職的影響幾何?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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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內虧損7.88億元,闖關科創板盈利壓力或高企
2018-2020年,海創藥業合計虧損7.88億元,且其核心產品尚處于臨床階段,未實現商業化生產。尚未盈利沖擊科創板,作為一家采用第五套上市標準的生物醫藥行業公司,海創藥業需在上市第四年實現盈利,盈利壓力或高企。
據簽署日為2022年1月30日的招股書(以下簡稱“招股書”),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海創藥業凈利潤分別為-0.39億元、-1.12億元、-4.9億元、-1.48億元。
即報告期內,海創藥業合計虧損7.88億元。
截至2021年6月末,海創藥業累計未分配利潤(累計未彌補虧損)為-5.36億元。
作為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公司,海創藥業擬采用第五套上市標準在科創板上市。
據招股書,海創藥業是一家采用第五套上市標準的生物醫藥行業公司。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1.2條規定,發行人申請在本所科創板上市,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標準中的一項,其中第(五)款標準為: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同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12.4.2條規定指出,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凈利潤(含被追溯重述)為負值,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億元;(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含被追溯重述)為負值;(三)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來源于與主營業務無關的貿易業務或者不具備商業實質的關聯交易,公司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本所可以提交上市委員會認定在計算前款規定的營業收入指標時是否扣除前述收入,并通知上市公司。根據本規則第2.1.2條第五項市值及財務指標上市的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4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適用本條規定。
即尚未實現盈利的海創藥業,雖可采用第五套標準申請在科創板上市。但海創藥業須于上市后第四年實現“扭虧為盈”。
需要指出的是,海創藥業預計于2025年實現盈虧平衡所需年營收為10-12億元,而預計能在2025年之前實現上市銷售的產品為HC-1119、HP501。
據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月30日,海創藥業產品管線擁有10個主要在研藥品,分別為HC-1119、HP558、HP518、HC-X029、HC-X035、HP537、HC-X027、HP530、HP501、HP515。其中,進入臨床階段的在研產品為HC-1119、HP501。
其中,海創藥業首個擬上市產品HC-1119預計將于2023年獲批上市銷售。而HP501預計2023年提交NDA,預計于2024年11月底新藥批準上市。
據簽署日為2021年10月12日的《海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函回復”),海創藥業被問詢其在研產品市場空間情況。上交所要求海創藥業說明“結合盈虧平衡點的測算、關于采用第五套標準的退市安排等,以及可預期未來的銷售金額等情況,具體分析實現盈虧平衡所需要的時間,面臨退市風險的可能性”。
對此,海創藥業回復稱,其預測至盈虧平衡點前可能產生營業收入的產品為HC-1119及HP501。根據測算,海創藥業預計于2025年達到盈虧平衡。
具體來看測算假設及測算過程:海創藥業具備充足的研發資金;核心產品HC-1119、HP501研發進展符合預期,順利獲批上市;HC-1119、HP501所處的行業和市場環境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HC-1119、HP501上市后商業化正常開展,并按預期進入醫保目錄;海創藥業各項經營活動正常開展;未發生其他不可抗的重大不利影響。則海創藥業2025年達到盈虧平衡,需實現10-12億元的銷售收入。
同時,海創藥業在首輪問詢函回復表示,由于新藥研發進度和藥品上市申請獲批進程及未來市場變化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海創藥業實際實現盈利的時間可能會存在滯后。而海創藥業研發費用預計將持續處于較高水平,如核心產品無法通過臨床Ⅲ期并取得上市批準,或該等批準為有條件批準且存在重大限制,或核心產品獲批時間相較預期存在一定推遲,倘若無法在自上市之日起第4個完整會計年度實現扭虧為盈,則可能導致其觸發退市條件。
不難看出,海創藥業預計2025年扭虧為盈的計劃,或取決于HC-1119、HP501能否如期上市銷售。
值得關注的是,招股書所披HC-1119、HP501臨床試驗信息或與公開信息“矛盾”,其中HP501涉嫌“虛報”研發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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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產品HP501臨床試驗進展與藥監局信披對壘,涉嫌“虛報”研發進度
作為海創藥業已進入臨床試驗階段的兩個在研產品之一,HP501研發進展是否順利,能否如期上市銷售,對海創藥業能否在2025年扭虧為盈具有重大影響。而招股書披露的HP501臨床試驗進展與官宣信息矛盾,真實性現疑云。
其中,招股書披露稱,HP501項目臨床Ⅱ期試驗已完成。
據招股書,HP501項目于2019年3月22日在國內開展I期臨床試驗,實驗名稱為“中國健康受試者HP501緩釋片單次和多次給藥的安全性、耐受性研究及評估藥物相互作用及食物的影響的I期研究”,登記號為CTR20190247。
HP501項目于2020年8月7日在國內開展Ⅱ期臨床試驗,實驗名稱為“HP501緩釋片治療高尿酸血癥(伴痛風或無癥狀)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平行設計、劑量探索、多中心Ⅱ期臨床試驗”,登記號為CTR20201456。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月30日,HP501項目臨床Ⅱ期試驗已完成,CSR報告正在總結中。Ⅱ期試驗初步結果表明,HP501安全有效,尚未發現肝腎毒副作用。該項目預計于2021年啟動Ⅲ期注冊性臨床試驗,預計2023年提交NDA。
而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登記號為CTR20190247的試驗,試驗專業題目為“中國健康受試者HP501緩釋片單次和多次給藥的安全性、耐受性研究及評估藥物相互作用及食物的影響的I期研究”,版本日期為2020年5月9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19年3月22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I期。該項目的試驗狀態為“進行中(招募完成)”。
即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海創藥業招股書披露的HP501項目I期研究的試驗狀態為“進行中(招募完成)”。
據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數據,登記號為CTR20201456的試驗,試驗專業題目為“HP501緩釋片治療高尿酸血癥(伴痛風或無癥狀)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平行設計、劑量探索、多中心Ⅱ期臨床試驗”,版本日期為2020年6月11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20年8月7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Ⅱ期。該項目的試驗狀態為“進行中(尚未招募)”。
即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海創藥業招股書披露的HP501緩釋片Ⅱ期研究的試驗狀態為“進行中(尚未招募)”。
不難看出,據招股書,海創藥業HP501項目登記號為CTR20190247的I期臨床試驗和登記號為CTR20201456Ⅱ期臨床試驗均已完成,而藥監局公開信息顯示前述兩個臨床試驗均在進行中,且Ⅱ期試驗尚未招募試驗者。對此,關于HP501的臨床試驗進展,招股書與藥監局“對不上”,其信披真實性或該打上問號。
問題并未結束。
在2021年7-9月,海創藥業的HP501項目又新增了3個I期臨床試驗。
據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登記號為CTR20212261、試驗專業題目為“HP501緩釋片、非布司他片和秋水仙堿片在高尿酸血癥患者中的藥物相互作用研究”,版本日期為2021年7月21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21年9月13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I期,試驗狀態為“進行中(尚未招募)”。
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登記號為CTR20212259、試驗專業題目為“新規格HP501緩釋片在高尿酸血癥患者體內的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動力學研究”的試驗,版本日期為2021年6月25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21年9月29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I期,試驗狀態為“已完成”。
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登記號為CTR20211301、試驗專業題目為“健康受試者口服HP501緩釋片工藝變更前后單中心、單劑量、二周期、雙交叉、隨機對照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學研究”,版本日期為2021年4月22日,首次公示信息日期為2021年7月2日,申請人為海創藥業,試驗分期為I期,試驗狀態為“進行中(尚未招募)”。
也就是說,根據藥監局公示的信息,2019年3月22日,海創藥業首次公示了在研產品HP501的I期臨床試驗,其后2020年8月7日首次公示該產品的Ⅱ期臨床試驗。而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HP501的Ⅱ期臨床試驗仍處于“尚未招募”狀態。而后,2021年7-9月,海創藥業HP501又新增了3個I期臨床試驗,其中兩個新增的I期臨床試驗均尚未招募,一個I期臨床試驗已完成。
這是否意味著,海創藥業在研產品HP501的I期和Ⅱ期臨床試驗均尚未完成?招股書稱HP501已完成I期和Ⅱ期臨床試驗,是否存在“虛報”研發進度的嫌疑?
需要一提的是,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負責藥物臨床試驗申請、藥品上市許可申請、補充申請和境外生產藥品再注冊申請等的審評。據第十三條,申辦者應當在開展藥物臨床試驗前在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登記藥物臨床試驗方案等信息。藥物臨床試驗期間,申辦者應當持續更新登記信息,并在藥物臨床試驗結束后登記藥物臨床試驗結果等信息。登記信息在平臺進行公示,申辦者對藥物臨床試驗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由上述情形可見,關于HP501的臨床試驗進展,招股書信披與藥監局矛盾,個中是緣起海創藥業在“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的信息更新存在滯后性?還是海創藥業上演“蒙眼自嗨”式信披?均存疑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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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核心產品HC-1119臨床試驗再現矛盾,或上演“蒙眼自嗨”式信披
事實上,海創藥業另一核心產品HC-1119的臨床試驗信披也上演“打架”現象。
據招股書,海創藥業HC-1119的Ⅲ期臨床試驗正在進行中,登記號為CTR20190199,試驗名稱為“評價HC-1119軟膠囊在轉移性去勢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Ⅲ期臨床研究”,主要目的為評價患者接受HC-1119軟膠囊和安慰劑治療后的影像學無進展生存期和總生存時間。受試者為經醋酸阿比特龍和多西他賽治療失敗或不可耐受或不適合多西他賽治療的去勢抵抗性前列腺癌患者,預計入組417例。
據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由海創藥業申請的,登記號為CTR20190199的試驗“評價HC-1119軟膠囊在轉移性去勢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Ⅲ期臨床研究”,試驗狀態為“進行中(招募中)”,目標入組人數為國內255人,已入組人數和實際入組總人數登記人暫未填寫。
顯而易見,招股書披露的HC-1119登記號為CTR20190199的臨床試驗的預計入組人數,與官宣數據對壘。
對于海創藥業而言,相較于官方公開數據,招股書不但披露HC-1119的臨床Ⅲ期試驗現矛盾,而且披露的核心產品HP501涉嫌“虛報”研發進度。研發進度信披“打架”異象之下,海創藥業兩大核心產品的真實研發進展或不及招股書信披計劃,海創藥業上市4年后能否如期實現盈虧平衡?或該打上“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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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萬元采購合同在供應商處或未見蹤影,信披現疑云
上述問題或為冰山一角,海創藥業采購合同與供應商“矛盾”,其信披真實性存疑。
據招股書,在海創藥業及各下屬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累計金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采購合同中,2021年3月,海創藥業與成都圣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諾生物”)簽署技術服務協議,海創藥業向圣諾生物采購HP558項目研究服務,采購金額為850萬元。該合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正在履行。
據圣諾生物2021年5月28日簽署的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圣諾生物已履行完畢和履行中的重大銷售合同共有49個。
上述合同包括,圣諾生物與廣東八加一醫藥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簽署的合同金額為320萬元的委托研究合同,與江蘇普萊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簽署的合同金額為200萬元的技術開發(委托)合同,與成都奧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簽署的合同金額為600萬元的委托研究合同等。
上述情形或表明,根據合同簽訂的金額與日期,上述圣諾生物招股書所披露的或是圣諾生物2021年5月28日前簽署的重大銷售合同。而海創藥業招股書所披露的,其與圣諾生物2021年3月簽署了850萬元的采購合同,或應被納入圣諾生物對應的重大銷售合同中。而關于海創藥業2021年3月與圣諾生物簽訂的800萬元合同,在圣諾生物招股書所披露的重大銷售合同中“未見蹤影”,海創藥業信披真實性或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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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董任職于供應商,與實控人“共事”或難獨立履職
關于海創藥業信披的疑云并未消散。值得一提的是,招股書對于海創藥業實控人陳元偉履歷的信息披露,與公開信息“對不上”。
據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月30日,海創藥業實際控制人為YUANWEICHEN(陳元偉)、陳元倫兄弟,二人共計控制海創藥業32.56%的股份。
招股書披露,陳元偉1986年至1989年擔任中國科學院成都有機化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2019年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月30日兼職擔任四川大學教授。
而陳元偉在四川大學實際任職時間,或早于2019年。
據中國科學院大學公開信息,截至2022年2月23日,中國科學院大學所公開的博導信息顯示,陳元偉2012年1月至今任四川大學教授。
還值得一提的是,陳元偉或在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任職。
據四川大學官網公開信息,“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為四川大學的科研平臺之一。
據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披露的研究所教授名單中,有一位教授名為“陳元偉”。
據四川大學華西醫院2017年12月25日發布的公開信息,四川省抗癌協會抗癌藥物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于2017年12月23日召開,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教授“陳元偉”參與了該次會議。
據四川組工網2016年12月14日發布的援引公開信息,四川大學“千人專家”陳元偉教授,回國后進入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開展教學科研工作。
上述是否表明,陳元偉系在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任職?且陳元偉在四川大學任職時間或始于2012年,早于招股書披露的2019年。
而湊巧的是,海創藥業另外一名董事魏于全,現任職于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
據招股書,2020年9月至今,魏于全擔任海創藥業獨立董事。2005年至2017年,魏于全擔任四川大學副校長,2005年至今擔任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
不難看出,招股書顯示,海創藥業實控人陳元偉自2019年起兼職四川大學教授,而陳元偉自2005年起任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兩人在四川大學任職時間或無“交集”。而實際上,上述公開信息披露,陳元偉或自2012年起便在四川大學任職,與魏于全擔任四川大學副校長時間或存“交疊”。
至此,陳元偉至今是否仍在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任職?倘若是,陳元偉是否仍在與魏于全“共事”?招股書對于實控人陳元偉任職履歷是否存在選擇性披露的嫌疑?
問題尚未結束。
據招股書,海創藥業的獨董魏于全,1986年至1991年擔任華西醫科大學(現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助教與講師,1996年至2006年擔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臨床腫瘤中心生物治療科與研究室主任教授,1997年至今擔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腫瘤生物治療研究室博士生導師,2006年至今擔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臨床腫瘤中心主任。
據招股書,海創藥業專注于腫瘤、代謝性疾病等重大治療領域的創新藥物研發,截至招股書簽署日,主要有10項在研產品,其中有8項在研產品的治療領域為腫瘤領域。
據招股書,2018-2020年,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分別為海創藥業第一大、第三大、第四大供應商,海創藥業向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采購技術服務,采購金額分別為404.43萬元、460.51萬元、613.37萬元。三年交易額合計為1,478.31萬元。
據招股書,2019-2020年各年末及2021年6月末,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均是海創藥業應付賬款前五名單位之一,應付賬款的款項性質為應付檢測費、應付臨床費。
據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信息顯示,截至查詢日2022年2月23日,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是海創藥業HP501緩釋片產品I期臨床試驗的研究機構,同時也是海創藥業HC-1119軟膠囊產品I期臨床試驗的研究機構。
由上述情形可知,海創藥業獨立董事魏于全與實控人陳元偉或在四川大學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共事”,且魏于全擔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臨床腫瘤中心主任,而四川大學華西醫院2018-2020年均為海創藥業前五大供應商,為海創藥業核心產品HP501、HC-1119的研究機構。上述關系對于魏于全而言,其能否獨立履職不得而知。
山雨欲來風滿樓,海創藥業背后的種種疑云,或將成為其資本路上的“暗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