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IPO:股東身份認定存疑,研發費用未達標或“偽高新”
來源:商務財經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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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13:58:21
贛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逸豪新材)是一家主要從事電子電路銅箔及其下游鋁基覆銅板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的企業,產品終端客戶主要在消費電子、5G通訊、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工控醫療、航空航天等領域。經過多年發展,逸豪新材已初具規模,今年9月,逸豪新材向深交所提交創業板上市申請,并已進入問詢狀態。
逸豪新材本次IPO聘請的保薦機構是國信證券,審計機構為天職所,選擇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1.2條第(一)項規定的上市標準,即“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一股東身份認定存疑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逸豪新材共有四名股東,分別是贛州逸豪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逸豪集團)、HKYIYUANCO.,LIMITED(香港逸源有限公司,下稱:香港逸源)、張劍萌和贛州逸源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逸源基金),持股比例分別為69.42%、14.20%、5.27%、11.11%。逸豪集團是逸豪新材控股股東,張劍萌持有其100%股權;香港逸源由張劍萌持股4.00%,張信宸持股90.00%,LIULEI持股6.00%。故張劍萌和張信宸是逸豪新材實際控制人,二人為父子關系,LIULEI為張劍萌的外甥。
另外招股書披露,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逸豪新材不存在國有股東。然而,《商務財經》發現,事實或并非如此。
逸豪新材股東之一的逸源基金,是經過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備案基金編號SJN701),其管理人為贛州發展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贛州發投)。據招股書,逸源基金的合伙人分別為贛州發投、贛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贛州金控)、江西省發展升級引導基金(有限合伙)(下稱:引導基金)和贛州五驅產業投資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五驅產投),出資比例為分別為1.00%、19.00%、30.00%和50.00%。
據企查查,逸源基金出資比例最高的五驅產投由贛州章貢區國資委100%控股;贛州金控由贛州發投全資控股,贛州發投由贛州國資委出資90.00%、江西省行政事業資產集團有限公司出資10.00%。而上述的合伙人皆為全資的國資企業,合計持有逸源基金70.00%出資額。另據企查查,引導基金的實控人是江西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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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截圖來自企查查)
根據2016年6月出臺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2號)規定,當私募基金LP(有限合伙人,即有限合伙企業基金的投資人/主要出資人)為多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全資企業的合計財產份額占比超過50.00%,且財產份額占比最大的LP是某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全資企業時,此時基金應被定義為國有屬性的基金。
故逸源基金應為國有屬性的基金,逸豪新材的該名股東穿透后或為國有股東。
高新資質或不達標
據招股書,2018年至2021年1-6月(下稱:報告期),逸豪新材實現營業收入58,832.94萬元、75,605.69萬元、83,847.34萬元、63,759.41萬元,凈利潤2,289.70萬元、2,618.95萬元、5,763.95萬元、9,580.12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70.43萬元、-13,298.77萬元、10.48萬元、7,266.61萬元。
報告期內,逸豪新材營收凈利均實現較快增長,但現金流一度失血。
另外,報告期內,逸豪新材投入的研發費用分別為1,760.07萬元、2,246.33萬元、2,601.48萬元、1,735.80萬元,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99%、2.97%、3.10%、2.72%。2018年至2020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研發費率分別為3.19%、3.59%、4.23%,逸豪新材的研發費用均低于同行水平。
不僅研發費用率低于同行,逸豪新材的研發費用率甚至未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條件。
據招股書,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逸豪新材僅有一家分公司,不存在全資、控股及參股公司。逸豪新材目前持有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為2020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4日。逸豪新材在招股書218頁其他收益中披露,2018年曾收到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00萬元,意味著2018年逸豪新材也應該為高新技術企業。但上文提到,2018年,逸豪新材的研發費用率僅為2.99%。另外,逸豪新材2020年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依據的2019年的研發費用率也僅為2.97%,并不滿足“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的要求。
綜上,逸豪新材及其保薦機構國信證券應就其股東認定、高新企業資質認定的疑點給予解釋說明。
逸豪新材本次IPO聘請的保薦機構是國信證券,審計機構為天職所,選擇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1.2條第(一)項規定的上市標準,即“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一股東身份認定存疑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逸豪新材共有四名股東,分別是贛州逸豪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逸豪集團)、HKYIYUANCO.,LIMITED(香港逸源有限公司,下稱:香港逸源)、張劍萌和贛州逸源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逸源基金),持股比例分別為69.42%、14.20%、5.27%、11.11%。逸豪集團是逸豪新材控股股東,張劍萌持有其100%股權;香港逸源由張劍萌持股4.00%,張信宸持股90.00%,LIULEI持股6.00%。故張劍萌和張信宸是逸豪新材實際控制人,二人為父子關系,LIULEI為張劍萌的外甥。
另外招股書披露,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逸豪新材不存在國有股東。然而,《商務財經》發現,事實或并非如此。
逸豪新材股東之一的逸源基金,是經過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備案基金編號SJN701),其管理人為贛州發展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贛州發投)。據招股書,逸源基金的合伙人分別為贛州發投、贛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贛州金控)、江西省發展升級引導基金(有限合伙)(下稱:引導基金)和贛州五驅產業投資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五驅產投),出資比例為分別為1.00%、19.00%、30.00%和50.00%。
據企查查,逸源基金出資比例最高的五驅產投由贛州章貢區國資委100%控股;贛州金控由贛州發投全資控股,贛州發投由贛州國資委出資90.00%、江西省行政事業資產集團有限公司出資10.00%。而上述的合伙人皆為全資的國資企業,合計持有逸源基金70.00%出資額。另據企查查,引導基金的實控人是江西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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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截圖來自企查查)
根據2016年6月出臺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2號)規定,當私募基金LP(有限合伙人,即有限合伙企業基金的投資人/主要出資人)為多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全資企業的合計財產份額占比超過50.00%,且財產份額占比最大的LP是某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全資企業時,此時基金應被定義為國有屬性的基金。
故逸源基金應為國有屬性的基金,逸豪新材的該名股東穿透后或為國有股東。
高新資質或不達標
據招股書,2018年至2021年1-6月(下稱:報告期),逸豪新材實現營業收入58,832.94萬元、75,605.69萬元、83,847.34萬元、63,759.41萬元,凈利潤2,289.70萬元、2,618.95萬元、5,763.95萬元、9,580.12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70.43萬元、-13,298.77萬元、10.48萬元、7,266.61萬元。
報告期內,逸豪新材營收凈利均實現較快增長,但現金流一度失血。
另外,報告期內,逸豪新材投入的研發費用分別為1,760.07萬元、2,246.33萬元、2,601.48萬元、1,735.80萬元,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99%、2.97%、3.10%、2.72%。2018年至2020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研發費率分別為3.19%、3.59%、4.23%,逸豪新材的研發費用均低于同行水平。
不僅研發費用率低于同行,逸豪新材的研發費用率甚至未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條件。
據招股書,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逸豪新材僅有一家分公司,不存在全資、控股及參股公司。逸豪新材目前持有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為2020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4日。逸豪新材在招股書218頁其他收益中披露,2018年曾收到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00萬元,意味著2018年逸豪新材也應該為高新技術企業。但上文提到,2018年,逸豪新材的研發費用率僅為2.99%。另外,逸豪新材2020年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依據的2019年的研發費用率也僅為2.97%,并不滿足“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的要求。
綜上,逸豪新材及其保薦機構國信證券應就其股東認定、高新企業資質認定的疑點給予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