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事件頻發,關聯交易錯綜復雜,晶科能源僥幸過會

前言:2003年時,歐美光伏市場迎來了爆發期,由于當時在美股上市的門檻較A股低,因此,我國很多光伏企業如天合、晶澳、晶科、阿特斯皆都選擇了赴美上市,不過,隨著歐美地區補貼政策變動,以及產能過剩和歐美“雙反”等因素影響,全球光伏產業開始進入“寒冬”,眾多在美上市的光伏中概股都面臨著估值低及退市風險,而就在國外光伏市場低迷之時,國內的光伏市場卻是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中國政府此時正大力扶持光伏產業發展,為光伏產業帶來了發展契機,資本們也開始紛紛涌入中國市場,如今,全球組件出貨量排名前五中的光伏巨頭隆基股份(SH:601012)、天合光能(SH:688599)、晶澳科技(SZ:002459)已經回歸A股,阿特斯太陽能正處在回歸國內科創板的問詢過程中,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晶科能源)也于近日通過了首發審核,全球組件出貨量排名前五的光伏巨頭們或將在A股團聚。

2010年5月,晶科能源的間接控股股東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美國紐交所上市;2020年9月,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計劃未來三年內分拆子公司晶科能源的前身江西晶科赴國內科創板上市,當年10月,江西晶科完成了31億元的股權融資,滿足了在科創板上市的資格。

如此次晶科能源成功登陸A股,那將與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分別在科創板和紐交所同時掛牌,形成兩地上市的格局。不過,晶科能源在經營上仍存較多問題,此次雖然僥幸過會,但最終能否注冊成功還有待最終結果。

違規頻發,子公司曾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事件

晶科能源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共受到境內外行政處罰17起,其中公司及其境內控股子公司共受到12次行政處罰,罰款金額共計人民幣10.66萬元;受到境外處罰共5次,罰款金額共計約為386.25萬馬來西亞林吉特。

報告期內,晶科能源的行政違規情形頻繁,涉及海關、稅務、消防及土建等各方面的行政違規,在晶科能源頻繁違規的背后,也或從側面反映了公司的內控存在漏洞。

除了招股書披露的信息外,還需要特別引起注意的是,晶科能源在簽署日為2021年6月21日的招股書中披露“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過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形,公司生產經營總體符合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的法規和要求。”但是,據公開信息顯示,報告期內,晶科能源至少發生了2起安全事故。

2018年3月4日,龍卷風曾造成晶科能源子公司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車間墻體出現倒塌,兩名公司員工在去往車間的路上,被墻體砸倒,一死一傷;另在2020年10月29日,位于江西上饒經開區的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廠鑄錠車間發生一起坍塌事故,導致2死4傷。但對于以上兩起致死事故,晶科能源卻在招股書中并未提及,那么,公司的信息披露又是否存在遺漏呢?

而今天,筆者不得不提的是,晶科能源曾經發生的“污染門”事件,該事件雖然發生在報告期外,但在當時引發的惡劣影響不容忽視。

2011年9月17日,有網友發帖稱, 9月15日晚7時30分許,海寧市袁花鎮紅曉村500余名群眾聚集在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門前,就環境污染問題討要說法。后部分人員沖入浙江晶科能源公司,將停放在公司內的8輛汽車掀翻,造成部分辦公用品及財物受損。事件發生后,嘉興及海寧市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經公安等部門迅速果斷處置,現場秩序得到控制,晚11時30分,圍觀群眾被勸散。16日晚8時30分,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門前仍有數百人聚集圍觀,因勸說無效,公安部門進行清場,少數群眾損壞警車4輛,至晚上10時,圍觀人員散去。

就在該群體事件發生當年的4月,浙江海寧市的環保部門曾對該公司發出整改通知,在5月立案調查并作出了行政處罰,但至群體事件發生之時,該公司仍未完成整改,由此可見,晶科能源環保意識的淡薄以及社會責任意識的薄弱。

關聯交易錯綜復雜,關聯方關系引質疑

在關聯交易方面,晶科能源涉及關聯銷售、采購、資金拆借、資產和股權交易等方方面面的關聯往來。

報告期內,公司的采購類關聯交易金額分別為5.94億元、10.65億元、15.20億元和5.67億元,占當期營業成本的比重分別為2.87%、4.51%、5.31%和4.21%;銷售類關聯交易金額分別為4.39億元、2882.85萬元、560.70萬元和3354.90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79%、0.10%、0.02%和0.21%。

資金拆借方面,除了晶科能源向關聯方拆入大量資金外,公司還曾向關聯方拆出資金,其中,公司向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鄱陽縣洛宏電力有限公司累計拆出資金9733.14萬元。

除了以上關聯交易之外,晶科能源還與關聯方頻繁交易資產及股權,關聯交易令人眼花繚亂。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晶科能源比照關聯方交易的披露中,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格外引人注意。江西展宇主要從事太陽能電池片的生產制造和銷售,報告期內,公司不但向江西展宇采購電池片,還向其銷售電池片的主要原材料硅片,但在2020年6月,江西展宇經過一系列的股權轉讓后,不再從事與電池片生產相關的業務。

對于晶科能源與江西展宇的關系,在公司前不久的上會中,也被發審委問及公司與江西展宇的采購協議的簽訂情況,預付金額與采購金額是否匹配,并要求公司結合同期向其他供應商采購預付的情況核實向江西展宇大額預付的原因及合理性。

筆者注意到,晶科能源與江西展宇的關系并不一般,江西展宇在2015年時曾經設立過一家名為“浙江龍游晶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而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竟然是晶科能源實控人之一的李仙德,經理則是晶科能源的另一名實控人陳康平,晶科能源的實控人在江西展宇的下屬企業擔任要職,兩家究竟是什么關系?

另外,在此前的問詢中,晶科能源還被指出其實際控制人李仙德與江西展宇的實際控制人王祥云為同鄉,王祥云進入江西投資就是由李仙德為其牽線搭橋的。

由此可見,晶科能源與江西展宇之間的交易或存在個人交情的成分混雜其中,這些交易是否真實合理也令人懷疑。

結語:晶科能源雖成功過會,但其所存在的問題仍不容小覷,作為一家準上市企業,卻頻繁被曝存在各種違規,實在令人為其汗顏,一家公司的上市不光是為其自身發展謀出路,更重要還有其自身所承擔的社會責任,而在這一方面,晶科能源還有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