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嚴格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近日,海南省發布《關于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格控制海南省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據悉,近期海南省醫改辦對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院2020年醫療費用增長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發現部分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過快,且次均費用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而服務能力核心指標卻普遍低下,服務能級與費用水平不相匹配的問題突出。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增強醫院改革綜合成效,《通知》要求,到2021年底,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年度增長幅度要控制在合理水平,2020年次均費用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公立醫院其門診和住院人均費用只降不增,2020年醫療服務性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占比低于35%的公立醫院該指標只增不降。各市縣醫改領導小組及有關單位要層層壓實控費責任,推動各項改革和控費措施有效落實,將控費目標列入對各級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切實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切實減輕人民群眾就醫負擔,增強人民群眾健康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明確,公立醫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第一責任人。各級各類公立醫院要高度重視,建立健全醫院控費制度,明確任務和責任部門,制定整改時間表和路線圖,組建費用管控專家組,認真查找問題癥結,制定切實有效的管控措施。公立醫院要嚴格執行我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政策,進行價格公示。加強臨床科室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促進醫務人員形成“三合理”(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和“三嚴禁”(嚴禁分解處方、嚴禁分解檢查、嚴禁分解住院)醫療服務行為。
要進一步強化醫院運營管理,加強醫院內部控制管理和運行分析,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開展全成本核算,加強信息技術手段的運用,提高醫院病案、藥品、耗材、費用審核、財務和預算等方面的精細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加大基本藥物和國家組織集中采購中標藥品耗材的使用力度,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虛高價格,規范醫院醫療服務行為,加強臨床路徑管理,鼓勵和支持開展日間手術,將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同時,充分利用政風行風監測、紀檢和審計部門全程介入、醫保基金監管聯動等辦法,形成高壓震懾態勢,確保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
《通知》要求將控費工作與年度考核相結合、與重點藥品采購和使用相結合、與醫院等級評審等相結合、與財政資金撥付相結合、與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和醫院評價相結合、與調整收入結構相結合、與醫療質量安全相結合。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公立醫院不得因控費工作影響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不得要求患者院外購藥,不得影響患者醫療救治工作而引起醫患糾紛,凡因控費工作不慎密,造成不良影響的市縣和醫院,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原標題:海南省嚴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公立醫院不得因控費要求患者院外購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