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北京現行契稅具體適用稅率不變

昨天,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決定》,本市契稅適用稅率確定為3%,保持了現行契稅具體適用稅率不變。

決定還明確了免征減征辦法: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部分免征契稅;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個人購買住房契稅,仍執行現行優惠政策,即“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方米以上的,減按1.5%稅率征收契稅。”

《決定》將于9月1日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同步施行。